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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HYM深表歉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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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HY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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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5-1-3 20:4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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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HYM因在荒川元阳中拿走木头,我感到十分抱歉!我再次要对元阳的所有人道歉,希望你们能原谅FLHYM,FLHYM愿接受任何惩罚。谢谢,FLHYM以反省错误!望OP们也能原谅!谢谢!对不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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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yff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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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13 19:1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我也是FLHYM同学,在这里我想说一句,你能不能打一次正确的元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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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nxi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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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发表于 2015-1-13 15:19 | 只看该作者
=w= 停止注册了怎么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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嘿嘿,别水了……(算坟贴啦……)  发表于 2015-1-13 2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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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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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te_Sev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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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川一周年给荒川点一个赞

15#
发表于 2015-1-9 02:3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且不说你这次偷了这么多东西  你还分两次偷 而且你是有前科的 所以对不起 荒川也许不适合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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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l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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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发表于 2015-1-8 21:52 | 只看该作者
556组木头我只想说熊孩纸你的偷盗毅力惊人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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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fan_2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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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发表于 2015-1-8 17:57 | 只看该作者
虽说这件事和我没关系,但我觉得,连游戏规则都不遵守,还玩什么游戏。你说这个账号对你意义重大,但是从你有前科来看你根本不珍惜自己的账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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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gt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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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发表于 2015-1-8 12:58 | 只看该作者
我知道他虽然做得不对,但是他已经知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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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rimstone_0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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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发表于 2015-1-8 11:5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第一 眼泪并不能勾起大家的怜悯
第二 既然是同学关系,那么你们没有起到监督的责任
所以说楼上那两位同学身份作证的人要想清楚啦~蛤蛤蛤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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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gt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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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发表于 2015-1-7 13:1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我也是FLHYM的同学,op原谅他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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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gar_Sam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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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5 19:20 | 只看该作者
FLHYM 发表于 2015-1-5 19:04
大家对不起,我已经进行深刻的反思,我知道这个事情有些闹大了,但是我准备将那556组的木头换成信标还给元 ...

首先  就不说你从头到尾都没写对元央这件事了 其次  556x64x65000=2312960000  你感受一下吧   再次   op没有ban你ip 你完全可以换号注册  你这个号又不是正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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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体外观: 5.0 内饰装饰: 5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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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盗数量惊人都没被封IP,当初我和206只是开玩笑的说偷了东西就立马被封IP,为何区别这么大?  发表于 2015-1-8 22:00
整体外观: 5 内饰装饰: 5 建筑功能: 5
估计是怕东西[数据删除]  发表于 2015-1-5 23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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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HY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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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-5 19:04 | 只看该作者
大家对不起,我已经进行深刻的反思,我知道这个事情有些闹大了,但是我准备将那556组的木头换成信标还给元阳,望元阳的各位大神能接受,并原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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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_Zh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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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发表于 2015-1-5 10:2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。如果人人都能再一再二的被原谅,那么就离熊服不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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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

>w<一个小op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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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weetapp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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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发表于 2015-1-4 18:09 | 只看该作者
我是希望情况属实。可是你不只是第一次,而且每次的事情都一点都不小。如果按罪论处的话你这些都是极度恶劣的。而且玩家都接连吐槽你曾经干过什么坏事。管理组已经给过机会。。可是再给。再给。那以后荒川的所有违规的是不是就能无限的被体谅被宽容。虽然这个账户对你意义重大,但是我也希望这次教训对你也是意义重大的。望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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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l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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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发表于 2015-1-4 13:23 | 只看该作者
在荒川的信念就是自立根生,想继续在荒川玩下去,就不能有靠拿取非自己的财产生存的思想和行为,一旦你做出这种事了,就等于你已经做好离开荒川的心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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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NGEEV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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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4 13:09 | 只看该作者
我是FLHYM的同学,他已经知道自己的不是了,他说不管什么惩罚就是不要封号就好,他早晨已经哭了,希望大家能给他一次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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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炸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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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kc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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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4 06:00 | 只看该作者
既然你愿意接受任何惩罚的话,那么你的处罚就是被ban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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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D  发表于 2015-1-13 15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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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_KA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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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3 21:40 | 只看该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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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错能改这倒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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